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溫州市分公司集約事務輔助服務采購項目(第三次)單一來源采前公示
一、采購單位: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
二、采購項目名稱: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溫州市分公司集約事務輔助服務采購項目(第三次)
三、采購項目內容:
1.項目概況:本項目擬對鹿城區(qū)人民法院隨案卷宗掃描項目實施外包,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審判材料收錄清點、系統錄入、卷宗掃描、圖像處理、圖像質檢、數據掛接、數據上傳、檔案裝訂、檔案上架等隨案掃描相關工作。
2.資金來源:企業(yè)自籌;
3.采購內容及相關要求:
(一)采購內容
本項目分為1個標包,標包成交一個供應商。本項目總預估采購金額35.27萬元(含稅)。
標包 | 采購內容 | 數量 | 服務總時長 | 最高單價限價 (臺席) (含稅價) | 價格權重 | 預估合同期內采購金額 (萬元) | 備注 |
1 | 鹿城區(qū)人民法院集約事務輔助服務 | 7人 | 10107.72小時 | 34.9元/小時 | 100% | 35.27萬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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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本項目業(yè)務外包金額按實結算,招標人不作承諾。
(二)報價:投標報價應包括人員工資、各種社會保險、人員食宿與交通、辦公費、文本費用、管理費、其他費用、利潤、稅金等完成本項目的所有費用。
(三)服務期限:合同周期9個月,合同到期前2個月,若雙方合作良好,經協商無異議可再續(xù)簽1年。
(四)項目地點:鹿城區(qū)人民法院。
(五)需求單位:中國郵政速遞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溫州市分公司。
四、擬定的唯一供應商名稱:杭州銀雁科技服務有限公司。
五、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:
本項目經二輪公開招標,最后一輪公開招標,報名供應商僅有一家,按照相關規(guī)定,本項目轉為單一來源采購;
六、公示的期限: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16日;
七、異議的受理方式:公示期間,如果對本項目采購內容、擬采用的采購方式和供應商選擇等有異議或質疑,請以書面形式簽字或加蓋單位公章,以紙質文件或電子掃描件的方式向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提出。
八、聯系方式:
采 購 人: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| 采購代理機構:浙江豪圣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|
| 地 址:杭州市拱墅區(qū)大關路179號遠洋國際中心A座17樓1706室 |
| 項目聯系人:陶傳林、曹劍斌、陳敏嬌 |
| 電 話:0571-87981527 |
| 電子郵件:938203826@qq.com |
采購人: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
采購代理機構:浙江豪圣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
日 期:2025年6月13日